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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表 岗位设置完全表是什么?

岗位设置表

岗位设置表 岗位设置完全表是什么?

学校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核定一览表?

岗位设置完全表是什么?

教体局规定的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学校的教职工类型主要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职员:指学校校长及工作机构中或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从事教学实验和图书、电教、计算机管理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工勤人员:指学校中从事后勤服务的工人。

(二)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

(1)高中教师10~14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每周14节;

(2)初中教师12~16节,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4节,音乐、体育、美术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6~22节,其中语文、数学每周16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22节。

2、其他学科教师

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

3、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必须兼课,工作量要达到规定要求。

4、其他管理人员、党群组织负责人

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三)标准工作量

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6个标准课时量。

(四)浮动工作量

浮动工作量=备课时数(教案数)×0.2 跨头课时+老年补助课时。

跨头课时是指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

老年补助课时是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4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8节标准课时。

(五)管理人员周工作量

周工作量=基本工作量 调节课时

02我校教职工的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

根据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核算规定如下:

任课教师周工作量M=教学工作量+办公工作量 浮动工作量

任课教师工作量实际得分F=16 4*(M-16)/(M年级最高值-16)

说明:县教育和体育局规定任课教师的基础工作量为16个标准课时量,系数16和4为区分度。

(一)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班周授课节数*代课班级数 周教案数 周晚自习辅导节数 周六周日辅导节数

说明:自习和辅导只看节数,同时辅导多个班级的不加倍;跨年级代课的,授课节数和教案数分别计算再相加;周六、周日辅导由年级根据实际记录统计计入。

(二)办公工作量

办公工作量=(40-周授课节数)/4

(三)浮动工作量

浮动工作量=跨头课时 老年补助课时 管理工作量 兼职工作量 考试工作量

1.跨头课时:跨科类(指跨普通班、美术班、春考班教学或者跨年级教学)每周增加所跨科类备课课时的1/5。

2.老年补助课时: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可享受4节标准课时。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可享受6节标准课时。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可享受8节标准课时。具有高级职称60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参照男教师的标准执行。

3.管理工作量=基本工作量 调节课时,具体标准如下:

4.兼职工作量

各社团每周开展活动时要做好活动记录,到团委进行登记备案。学期末由团委负责人出具社团活动次数,并折合成周课时数,每次折合系数为0.5。

文学社每学期刊出3期社刊,指导教师每周计3课时;心理咨询中心成员值班1小时折合1课时,学期末按实际值班时间计算。

电教中心成员(会务音响组)参与会务音响服务工作,按1小时折合1课时的标准,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维护机房按工作1小时折合1课时的标准,学期末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5.考试工作量

考试工作量=(教体局组织的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量 学校组织的考试工作量)/学期周数

根据教发[2018]21号文件精神,参加中考、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监考或者考务的人员,按照考试时间的3倍计入工作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月考监考工作,将所监考各场次总时间,按40分钟一节课折合出课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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