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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监事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监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监事会成员怎么产生 监事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监事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监事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1],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 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职工监事如何产生?

职工监事由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业高层次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现代企业(公司)由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的。董事会是其中的决策机构,决定生活经营的重大问题。监事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职工监事如何产生?

公司监事的产生方式:股东代表和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的公司职工代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且若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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