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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什么意思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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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什么意思?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答案是这样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意思就是在董事会当中担任的职务是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总经理就是既是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又公司的总经理,总经理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总经理需要定期的向董事会进行素质,将董事会汇报,请示工作

什么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什么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这个问题答案是这样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意思就是在董事会当中的职务是执行董事在公司的植物当中是总经理,董事会一般情况下有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吉安市和董事会成员组成总经理是由董事会任命的公司领导人

什么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制定,一般情况下执行董事的职权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

总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进行聘任,并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授权下,执行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定的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

两个岗位可以兼容,由同一人胜任,不过都要经过一些程序才能达到。

为什么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但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可以兼任经理。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兼任公司经理。

(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为什么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但是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可以兼任经理。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可兼任公司经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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