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过后还补助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过后还补助什么?

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停工留薪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区别?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指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在治疗期间应当享受的工资待遇,是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发放。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超过12个月的就需要出具劳动能力评定机构的意见。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被评定为10级以上工伤等级的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获得的补助,是两种不同工伤待遇。

工伤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是多少钱?

那要看构成几级残疾。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以本省或者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但是各地规定也不一样。而且伤残等级不同,计算标准也不同。以10级工伤为例,北京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分别是3个月的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而江苏省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统一的15000元。医疗补助金统一3万。所以你再问这种问题应该写出你想问哪个地区的以及构成几级工伤。

工伤辞职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1、工伤辞职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来确定的。2、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2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33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 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