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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要求宣布 考场纪律有哪些?

考场纪律要求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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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有哪些?

考场纪律有哪些?

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或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纸条和自备草稿纸;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和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已携带入场的应交监考人员保存。  参加开卷考试,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巡呼机、移动电话等)。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一旦开始,考生即停止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五、考生答卷前,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学号等)。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

七、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八、考场内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冒名或换卷;严禁夹带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九、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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