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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

1、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2、15天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4、清算组正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公司终止经营。

破产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建立清算组。

3、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4、财务审计破产企业。

5、清理、清算破产财产。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请求法院终止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在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

申请破产的过程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可延长15天;

4、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第十条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在特殊情况下,前两款规定的受理期限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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