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破产会有什么后果?
破产会有什么后果?
第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第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第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申请破产有什么坏处?
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申请破产有什么坏处?
申请破产弊端如下
1、进行破产重整不可避免也会给企业本身带来负面的影响。企业申请破产重整,表明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可能会动摇企业的供应商、业务往来的客户,甚至于员工对企业的信心。此外,企业在消费者中的形象可能会动摇,破产重整后的企业,如何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是一个现实存在的问题。
2、中小企业大多存在企业法人与实际控制人混同的情况,即个人账户公用,公司财产私人使用,导致了企业与个人难以完全区分开,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导致企业实际控制人资产被管理人追加进入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