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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转公第二批合作银行 青岛商转公办理步骤?

青岛商转公第二批合作银行

青岛商转公办理步骤?

青岛商转公办理步骤?

根据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确保抵押物优先受偿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经验,青岛市“商转公”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职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职工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需求,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由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银行意见书》。
(二)已取得《银行意见书》的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提供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个人信用征信报告、个人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本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等必要的借款申请资料。
(三)对经审批后准予贷款的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四)签署合同及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职工需将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预存入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五)预存资金完备的,由原商业贷款银行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将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
(六)原商业贷款银行收到商转公贷款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原商业贷款的全部结清手续及抵押权的撤销手续,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结清撤押证明。

青岛商贷转公积金贷流程?

青岛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商业贷款已经连续还款1年以上,且还款记录良好,中间没有逾期还款的情况发生
2、贷款申请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已经连续足额缴纳满1年以上,中间没有断交少交的情况
3、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要求已经在当地市钱中心有登记备案,并且有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个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并进行申请,银行同意后进行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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