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和直接租赁

委托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吗?

委托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吗?

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

租入和租赁是一个意思吗?

租赁与租入的区别如下:

1、租入是将自有资产有偿提供给外方使用,会有经济利益流入;租赁则是从外方有偿租入自己没有的资产,会产生经济利用流出。

2、租入是企业的经营活动,融资租赁则属于筹资活动。

3、租入时间租借一般是短期的,仅几小时、几天或几个星期;租赁则一般都是较长时期。

以租用汽车为例,如在国庆或急用时租用一辆汽车,属于租借业务;如果租用这辆电动车一年或更长时期,则就属于租赁。4

融资租赁有哪些分类?

一、融资租赁的分类鉴于融资租赁的灵活性,由基础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派生出许多品种。按照不同的分类,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按照交易的不同,也即参与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融资租赁可划分为直接融资租赁、转租式融资租赁和回租式融资租赁三种。直接融资租赁是最基本的业务形式,涉及三方,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即一个出租人,一个承租人,一个人,一个保险合同和一个劳动合同。平台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自有信用,在国际或国内债券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转租式融资租赁则至少涉及四方当事人,至少包括两个抵押人,两个《租赁合同》,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多层次融资租赁交易。其中,上一层次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层次金融借款合同中的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承租租赁物件的目的是为了能向第三人转让对该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及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转租赁具有以下特点:(1)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同一的;(2)在一般情况下,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也应该是同一的,或者下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不得迟于上一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日;(3)各层次的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期届满时租赁物件的归属的约定必须同一。转租赁因可以使企业充分利用融资租赁的有利条件、或者便于证券公司监控租赁设备等优点而广受出借人的欢迎,常用于国际租赁业务中。回租式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给抵押人,同时与转让人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买卖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在这种模式下,在基本不改变企业资产规模和不影响对其既有实物资产使用的前提下,变更某些实物资产为金融资产,以改变其资产结构,提高其资产的流动性,以满足其特定的经营需要。售后回租曾在企业资产重组中起过重大作用。除此之外,在实务中,还会有这几种交易的结合使用,如转回租等,即某保险向某企业收购其固定资产,然后再将该资产出售给另一公司,而后再转租回某企业。(二)按人对融资租赁风险的承担程度分类一般而言,融资租赁的出资人即为出售人,其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者借入资金。根据出资人的不同,融资风险可以不由或不完全由出售人承担,因而发展出委托租赁、杠杆租赁等不同类型。委托租赁是指保险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货币资金财产的使用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融资租赁的运用和处分的行为。在这里,委托人并不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当事人,而只是融资租赁的出资人。杠杆租赁也是外汇同融资租赁的结合运用。在杠杆租赁中,通常由一家租赁机构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中型的租赁项目融资。在这里,出租人也是租赁融资额的出资人(通常占20%——40%),并且出资人也即委托人不只一个,也不局限于租赁行业,而是多方共同出资,共担风险。联合租赁类似银团贷款。通常由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但是部分租赁融资额来自其他一家或多家信托公司。通常是证券之间,在承办融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时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三)按租赁物的类型分:可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四)按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国别分:可分为北部租赁和跨境租赁。(五)按租赁期限的长短描述:可分为短期租赁、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六)按租赁物的品种:可分汽车租赁、飞机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食品租赁等(七)按出借人的动机或背景:可分为厂商租赁、银行系租赁、独立租赁等(八)按承租人的动机:有节税租赁、环保租赁、节能租赁等(九)按投入领域的风险程度,存在风险租赁等。即在成熟的土拍市场上,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的将设备给特定的承租人,变造人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租赁交易。简言之,就是转让人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租金的一种租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