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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2全称 1988年巴塞尔协议四大标准?

巴塞尔协议2全称

巴塞尔协议2全称 1988年巴塞尔协议四大标准?

1988年巴塞尔协议四大标准?

1988年巴塞尔协议四大标准?

是说巴塞尔协议的四大部分。

巴塞尔协议的实质性进展体现在《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报告》(以下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于1988年7月通过。

报告主要有四个部分:

1、资本分类;

2、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

3、1992年度资本与资产标准比例及过渡期实施安排;

4、各国监管机构自由决定的范围。前两项反映了协议的核心思想。

1988年巴塞尔协议四大标准?

1988年度巴塞尔协议被称为统一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其目的是通过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加强对银行资本和风险资产的监管,消除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资本组成。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银行资本分为两个层次。第一级是核心资本,要求银行资本中至少有一个50\\%由从税后利润保留中提取的实收资本和公共储备组成。第二个层次是附属资本,其最高金额可以等于核心资本金额。附属资本由未公开的储备、重估储备、一般储备(一般坏账储备)、具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长期次级债务和资本扣除组成。

2风险加权制度。巴塞尔协议确定了风险加权制度,即根据未使用资产的风险程度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额: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风险权数,然后将未使用资产的风险权数确定为五个等级:0、10、20、50和100。其次,确定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确定1、20、50和100四个等级的信用转换系数,然后将其作为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乘以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业务项目的风险权数。

3目标标准比率。总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为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为4\\%)。银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加权风险资产

4过渡期和实施安排。从协议发布到1992年底,到1992年底,所有从事大型跨境业务的银行资本都应该达到过渡期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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