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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书怎么写 证明书怎么写?

证明书怎么写

证明书怎么写 证明书怎么写?

证明书是怎么写的?

证明书怎么写?

第一行写标题,再另起一行写正文部分,正文部分需要先将被证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达清楚,再写出需要证明的事项,另起一行写上特此证明的字样后,在落款处写上证明人姓名或证明单位名称,并还要加盖公章,注明证明日期。

证明是作为凭证使用的一种应用文文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也非常简便,语言精简、事由清楚是它的基本特征。有时候证明的受文方有特定的对象,此时就需要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添加上受文对象的称谓。当证明没有特定的受文对象时,可以在正文前使用引导词——兹,来引出正文。

在书写证明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着重突出需要证明的事由,无关的部分都可以不写。倘若是证明一件事件,则需要将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经过、参与人员等信息详细的写出。另外正文后另起一行写上特此证明时,注意要顶格写上。

证明书是怎么写的?

1、文头。

证明两个字居住,加粗,加大字号。

2、正文内容。

输入正文内容,需要证明的事项等。

叙述简介,明了,不要出现语病和歧义。

3、落款和日期。

注明落款单位和证明时间。单位和时间与证明内容之间不要距离太远。

4、加盖公章。

检查无误,加盖好单位公章,这样一份证明出可以了。

证明书是怎么写的?

1、标题。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证明书”。

2、抬头。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正文。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查证明材料,还可以提供有关调查线索。

4、署名。证明材料写好后,要将提供证明材料的单位全称或个人姓名写在证明材料的右下方,并注明证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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