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受理 有谁知道《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

有谁知道《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

有谁知道《就业失业登记证》怎么办?

就业失业登记证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流程为: 一、申请 申请人员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二、受理(提交材料) 1、 本人户口簿原件。 2、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XX市失业登记表》。 三、审核 经办人员现场审核,并录入信息系统。 四、办结 验证信息无误,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1、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历、健康状况、户籍地、常住地、联系方式、技能水平等信息。

2、填写失业相关信息,包括失业时间、登记失业地类型、失业原因和是否有失业保险金申领意愿等。

3、填写求职相关信息,包括求职意向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人承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后,提交申请。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6.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有效停业证明;

7.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根据人员类别:3-8项仅需提供1项。属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其就业6个月以上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受理: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确认。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

3、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合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