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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定是赠与还是彩礼 结婚彩礼与婚前赠与如何界定?

怎么判定是赠与还是彩礼

结婚彩礼与婚前赠与如何界定?

结婚彩礼与婚前赠与如何界定?

农村彩礼传统有二次,第一次定亲,农村叫对亲,有一次彩礼相对少一点,第二次准备结婚前几天,彩礼一般比第一次大好多。赠与一般有口头约定,比如说这点东西,或者物件送你好哩!希望这个回答你满意的,请点赞!

没有什么好界定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为。双方商量好就行了。

这个没法定,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没有定位一说!!

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就是彩礼

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算赠予吗?结婚不成彩礼可以拿回吗?

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予,那个条件就是结婚,如果没能结婚,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但对于返还的金额,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两人没有同居,彩礼也没有用于二人共同生活,则可以要求全额返还。
如果同居了的话,则按同居时间的长短不同,按一定比例返还。
如果造成女方怀孕了的,返还比例再低些。
同时,如果彩礼的一部分已用于共同生活等支出,则要做出相应扣除。

结婚前的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婚不成,目的未达到是,是够不成赠与的!
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解除婚约后彩礼怎么处理
彩礼在给付时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婚约解除,接受彩礼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彩礼。
1、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2、婚约解除后,接受彩礼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对于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一旦条件不成就,即当事人双方没有结婚,赠与方有权以不当得利请求受赠人返还彩礼。至于在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范围,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相似。
在中国,结婚时男方是需要给女方彩礼的,彩礼没有明确的规定金额,彩礼可以很多也可以很少,也可以没有,主要在于双方当事人的选择。不过在双方没有结婚的时候,进行反悔了,解除婚约了,那么女方应该将彩礼钱,进行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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