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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最新政策南京 南京公房可以落户吗?

申请公租房最新政策南京

南京公房可以落户吗?

南京公房可以落户吗?

看情况,我们可以 不要一概而论。如果人才是南京引进的,可以按政策迁户口。反之就不一定了。主要看当地的政策。既然能住公租房,基本上就能把户口迁过来。另外,如果想在南京长期发展,建议把户口迁过来,这样可以享受当地的政策红利。

南京公租房住满5年后怎么办?

可以继续申请租房。

公租房五年后可以交易。未来几年将重点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在保证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数量。投资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并经市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确定的,按照届时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租房的期限为五年,租房者购买改善型住房后可以退出公租房。二是业主居住满五年后,可以用银行利息按成本价(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等综合成本,并缴纳部分税费)购买自己的住宅,购房时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缴纳后,未分期缴纳租金时,未缴纳面积按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住房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需要转让的,应当回购。

综上所述,住满五年可以申请继续租住公租房,当然也可以购买公租房。每个地区可能政策不一样,当然也差不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南京公租房怎样申请?

1、由申请人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符合要求的,配合信息核查。

2、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的综合核实,提出初步意见,并在社区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3.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提交的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住房的审核。批准后,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区民政部门。

4.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区住房保障部门转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审核。经经济状况初审符合规定的家庭,区民政部门签署《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收入认定意见,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定。意见转区住房保障部门。

5.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区民政部门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是否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提出初审意见,并将通过初审的家庭的全部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

6、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予以公布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查部门应当按照审查程序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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