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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法的内容和意义 农技推广促进法?

农技推广法的内容和意义

农技推广法的内容和意义 农技推广促进法?

农业技术推广的原则和意义?

农技推广促进法?

(1)有利于农业的发展。

(2)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3)因地制宜,通过实验和示范。

(4)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

(5)实行科研机构、推广机构和群众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工人相结合。

(6)强调农业生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农技推广包括什么内容?

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组织培训、指导、咨询、服务和示范,将农业技术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包括农副产品的加工、新品种的推广、运输以及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的使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标准化并推广到农业生产中。

农技推广包括什么内容?

《农业技术推广法》将农业技术推广定义为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将适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应遵循的原则:有利于农业发展;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因地制宜,通过实验和示范;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实行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和群众性科技组织、科研人员、农业工作者相结合;强调农业生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适用范围: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肥、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业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和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农村能源利用和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和农业管理技术。

农技推广促进法?

第一章

一般规则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宣传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术语 "农业技术与应用本法所称科学研究成果和实用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良种繁育、施肥、病虫害防治、栽培和养殖技术,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农业机械技术和农业航空技术,农田水利、土壤改良和水土保持技术,农村供水和农村能源利用等。

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气象技术和农业管理技术。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推广农业技术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教育发展,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技术进步。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发展;

(二)尊重农业劳动者的意愿;

(三)因地制宜,通过实验和示范;

(四)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

(五)科研单位、有关学校、推广机构和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人员、农业工作者的实施;

(6)强调农业生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人与自然。;各级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当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县级以上的各级在的领导下;;同级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工作。

运营推广工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同级应当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和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 技术人员与晋升制度相结合。

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科技人员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乡、民族乡、镇以上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责是:

(一)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农业技术专业培训;

(三)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

(四)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者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培训。;经县级以上批准,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协会;;技术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宣传农业技术知识,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措施,为农业工作者提供技术服务。

推广农业技术,要选择合格的农民,示范应用。

国家采取措施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农民和农民协会。;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颁发证书。

村民 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促进和帮助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农场、林场、牧场、渔场除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外,还应当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加速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和应用。

教育部门应当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工作者的技术素质。国家鼓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教育。

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的科技人员,在评定职称时,应当将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群众性科技组织,发挥其在推广农业技术中的作用。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第应当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规划,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将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也可以由农业科研单位和学校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第十九条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是先进的、适用的。

向农业劳动者推广未经推广地区试验证明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给农业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农业劳动者应当根据自愿原则应用农业技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强迫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给农业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组织农业职工学习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业技术应用能力。

农业劳动者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第二十二条全国农业技术推广除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外,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的机构应当免费提供服务。

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有关学校和科技人员可以提供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当事人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农业技术所需经费由财政拨付。

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国家逐步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各级应当在财政预算中保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并逐年增加。

人与自然。;各级通过财政拨款和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的渠道,筹集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截留或者挪用农业技术推广资金。

第24条人与自然。;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在乡、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应以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推广业绩的考核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从其举办的企业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本乡、村的农业技术推广投入。

第二十六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和有关学校可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技术指导和物资供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国家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和有关学校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二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培训,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八条当地和。;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要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开展农业技术的试验和示范。

当地人和。;各级应当保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具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必要条件。

当地人和。;各级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不受侵犯。

第五章

补充规则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补充条款

第三十九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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