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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关联方交易风险?

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关联方交易风险?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关联方交易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完善商业银行审慎监督管理规则,规范商业银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定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 制定,2004年4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第九次主席会议通过,以银监会令(2004年3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办法分为一般规定、关联方、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管理、法律责任、补充规定,共6章47条,主要规定了商业银行相关交易的原则、关联方的定义、识别和确认、关联方报告和承诺、相关交易的定义和类型、相关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职能和人员、相关交易的审批程序和决策回避制度、相关交易的禁止和限制性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计、信息披露要求和法律责任。按照《办法》执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

关联方交易风险?

风险1:相关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遵守独立交易的原则 由于生产、制造、销售、RD、管理、投资等不同环节和功能相对独立,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带来不同的利润所有权和风险。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相关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易必须遵循独立交易的原则,集团内企业的利润所有权应与独立企业在承担类似功能风险时获得的利润大致一致,否则将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的风险。 风险二: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符合受益人身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居民企业申请税收优惠。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非居民才能享受优惠。根据中国税法,如果非居民企业仅在协定国家注册,以符合法律要求的组织形式,不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不符合受益人身份,不能享受税收协议优惠。 风险三:忽视合同备案和同期准备材料的义务 根据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合同、劳动、贷款、技术转让、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未履行备案义务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同时,对年度关联购销金额在2亿元以上或其他关联业务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按照规定准备、保存、提供同期资料。企业未履行同期数据准备义务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反避税调查、增加罚息等风险。 风险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未扣缴股息分配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通常按照10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风险五:不按公允价值交易关联企业股权转让 近年来,跨境股权重组交易活跃,国内企业股权转让价格不合理。根据中国有关规定,股权转让不符合特殊税收待遇条件的,应当通过特定税收安排按照公允价值转让,避免股权转让收入,面临税务机关调查调整的风险。 风险6:间接股权转让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一些上市公司错误地认为,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跨国间接转让不需要在中国纳税。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中国具有税收管辖权的间接股权转让。需要提醒的是,在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之前,跨国公司需要确定是否存在管辖权纠纷,以加强税收确定性,避免事后调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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